一年一度的加盟展,明天就要展開,但要加盟或投資,千萬都得把契約看清!有一位單親媽媽吳小姐,跟親朋好友借錢,花了60萬加盟台南知名的布丁專賣店,至今2年多了,店都還沒開,吳小姐淚眼控訴,業者以種種藉口推拖,沒履行合約,這筆錢像石沉大海,但業者的契約書上寫的是「合夥」,意思是這筆錢拿來投資公司,不會有另外屬於當事人的一家店。
網站上的超級大布丁,就是正字標記,從台南發跡,標榜絕佳古早味口感,風靡全台灣,單月狂銷50萬顆布丁,相中這麼驚人業績想加盟,吳小姐卻換來一場空。投訴人吳小姐:「他其實就是告訴我說,我只要去拿一筆錢出來,然後就可以開一間跟公司一樣的門市,那我自己...是屬於我自己的,他告訴我是加盟。」
邊講邊哽咽,吳小姐拿出當時契約書,寫明盈虧各自負擔,當事人借錢砸了60萬,業者必須授權商標及專利,但過了將近3年,店都沒個影子。
說是門市地點不合適,吳小姐以為能夠自己開家店,布丁專賣店卻強調,是合夥關係,公司陸續開的門市,都算當事人的投資。投訴人吳小姐:「一直都是用各種不適合的理由,告訴我說不行,那期間他們又陸陸續續在各百貨公司設立專櫃。」
記者:「一直以來都沒有合夥的是不是?」布丁專賣店總經理余先生:「以前有,現在沒有。」記者:「那有沒有加盟?」布丁專賣店總經理余先生:「有加盟。」
如果開放加盟,那保證吳小姐開店的承諾,怎麼還沒兌現?雙方鬧上法庭,60萬回不回得來,還說不準,但要加盟要投資,契約千萬都要看仔細,否則誤入陷阱,欲哭無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