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佐耍詐借錢不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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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向宣導反詐騙的警方人員,竟成詐騙一員!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巡佐邱銘顯,假冒警官身分偽造本票,以舅子開車撞死人,跳海自殺未遂,急需用錢為由,兩度向人借錢共11萬5000元得逞,因遲未還款,騙局才曝光。苗栗地檢署昨天依詐欺取財、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將他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邱銘顯身為執法人員,97年間曾犯竊盜案,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,仍不知悔改。今年2月間,購買玉佩時認識陳姓老闆,謊稱是通霄警分局4組蔡姓組長,6月10日打電話給陳,自稱舅子發生車禍致人於死,急需用錢,陳匯款8萬元借錢給他。

邱銘顯並偽造蔡姓組長簽名,簽發面額8萬元的本票給陳。7月16日,又打電話騙陳說,他舅子因該案件跳海自殺未死,但頭部受傷,急需用錢;陳姓老闆又匯款3萬5000元給邱。

邱銘顯因遲未還錢,陳依本票上的地址找人,發現根本沒有該地址,才知道受騙,報警偵辦。

邱銘顯坦承冒用蔡姓組長身分簽發本票,向陳借錢兩次,但否認詐欺,辯稱本來要告訴陳真實姓名,但店裡人多才沒有說,現已還款剩8萬元,沒有詐欺的意思。

大開中門借錢的日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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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在天台木屋的,都不會是有錢人,他們都是打工仔,只能忍受惡劣的居住環境。在這樣困乏的環境裏,人們都能夠守望相助、互相信任,一家有事家家幫忙是正常的現象。

家中老人病了,鄰居長者會過來幫忙照顧,年輕的可以繼續安心工作;孩子放學回家,遇上沒有大人在家,他們便會到鄰家去,跟別人的孩子一起溫習、一起做家課,有時父母很晚才回家,孩子便在鄰家吃晚飯,甚至睡了一覺,待父母下班才接回家。

家裏缺了甚麼,無論柴米油鹽醬醋,媽媽總叫你到鄰家去借錢。親友到訪,碗筷、椅子不夠用,鄰居總會樂意借錢。就是這樣你幫我、我幫你地,日子一天一天過去,雖然艱難,卻也過得快活。

天台屋還有個有趣的現象,只要有人在家,家裏的大門總是打開的,若然全家外出,大門便給上鎖,鄰居也會時刻注意是否有人企圖進入你家,任何陌生人上天台,總會有人悄悄的把他盯住呢!

每天也大開中門,難道他們不怕盜劫的麼?他們真的不怕,因為太窮了,家裏沒有借錢的東西,光顧的盜賊也許會自歎倒霉。

沒有關上大門,人與人間的關係也就密切起來,孩子們到各家各戶去玩,大人們也互相串門子。你煮了甜湯,只要大叫一聲,鄰居們便會拿著碗過來分享。各家各戶蒸了年糕,主婦們總會交換品嘗、觀摩學習。

入夜,遇上天朗氣清的日子,長者們總會拿出矮凳,坐在一起喝茶乘涼。有時討論國事,更會辯得臉紅耳赤。

雖然守望相助,有時兩家人也會因小事吵起來。兩人吵架,別的家庭總會走出來相勸,又或者袖手旁觀看熱鬧。

人與人之間那麼近的日子卻很快消失,當第二代長大,家裏添了新的電視、電飯煲及雪櫃等物品,又或者家裏多了幾個錢,人們便會把房子鎖著,不肯繼續大開中門。有了錢,人們便會給自己建一座監獄,然後把自己送了進去。

到了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,大開中門互相信任的日子漸少,人們開始對別人有懷疑,將大門和鐵閘裝上,也象徵著人類關係愈見疏離。

第二代長大了,很多人都能上大學,搬到宿舍去,畢業後便索性不再回家。

只有星期天,家家戶戶的孩子回來,天台才會熱鬧一會。

案例-借錢養育女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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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有兩女的女證券行經紀,聲稱自丈夫於1997年去世後為維持生計而向友人借錢,但因無力還錢遂藉工作之便,7年間私自出售3名表姊妹的股票,導致3人損失共逾145.1萬元。女經紀昨於區院承認31項盜竊罪,被判囚1年8個月。

現年57歲的被告梁肖玲,承認於2000年3月至2007年10月,偷竊3名表姊妹兼其客戶潘淑儀、潘惠玲及潘明珠的股票,該些股票於2007年11月總值逾145.1萬元。

求情稱為借錢養育女兒

律師求情時透露,梁的丈夫於1997年因心臟病過世,因丈夫生前沒有任何積蓄,梁要獨力照顧兩女兒,故向朋友借錢10萬元作生活費,但因無力還錢才犯案。律師續稱,被告事後已被解僱,無力賠償,兩女現年分別30及23歲,而現年78歲居於老人院的母親亦依賴梁照顧。

法官判刑時指出,被告犯案維持7年之久,案情嚴重,但考慮到被告明白今次犯案違反誠信,而且偷來的逾50萬元並非用於奢侈品上,故判被告入獄20個月。

控方指被告犯案時任職豐年證券有限公司,她於2000年起未經3名表姊妹同意,擅自出售3人於證券行戶口內的股票,獲得逾57.3萬元。直至2007年12月,當3人要求出售戶口內的股票時,被告始將事情和盤托出,被告期間並偽造虛假月結單掩人耳目。